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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ykjyqglwyh-2024-00019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6-0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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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责

园区实行“园长”制,“园长”由师市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由分管园区的师市领导兼任。十二团党委与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十二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农业科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双向任职。

 一、农业科技园区职责

  1.园区党工委职责:对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及党的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师市党委的重大部署;研究园区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按照师市党委、师市授权负责辖区内干部管理;负责辖区内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领导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2.园区管委会职责:在师市党委、师市领导下,开展园区建设发展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关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开发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融合园区和团镇各项职能,开展园区、团场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负责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性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权限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园区财政管理,实施园区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园区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园区科技平台建设、科技项目管理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职工产业发展和利益联结模式,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打造产业优势区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负责园区实体公司培育、发展和监督,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公司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原则独立经营,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经营管理体制;联合师市农业产业集团、团镇()深度融合发展,整合农业领域优势资源,打造师市“农业大平台”;负责协调园区内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工作;负责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农业科技园区内设机构及职责

将“两部一中心”改设为“一办四局”,即:综合办公室、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招商引资局、科技发展促进局,园区财政局局长由十二团财政局局长兼任。

1.综合办公室职责:负责园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文电、会务、机构编制、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信息宣传、文明创建、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联络接待、外事、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务、非公党建、统战、民族宗教、人大政协联络等工作;负责核心区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民兵和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园区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纪工委办公室工作;负责园区机关组织人事、职称、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园区对外合作合同、协议审查和管理;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财政局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政府采购等各项方针、政策,承担园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相关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园区机关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职责:负责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工业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管工作;负责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检测和评估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物价检查和价格认证等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商贸流通、外贸进出口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文化旅游相关工作负责电子商务相关工作;负责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建设、房产、环保、绿化、市政等工作的管理办法,管理各项工程建设,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协调配合征地拆迁工作;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招商引资局职责:负责制定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和相关实施细则,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商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和发布对外招商项目;负责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开展招商宣传咨询活动和管理驻外招商引资小分队;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协助办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为投资者提供生产要素配套和其他各类服务,协助办理或代理代办有关手续;负责招商合作协议的草拟、签订等具体工作;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5.科技发展促进局职责:贯彻执行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制定农业产业化总体规划和产业化布局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落实产业促进和扶持政策,负责人口集聚、企业招工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协调做好企业和农户的技术培训,协助企业做好产品标准、新产品、专利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企业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园区社会面人力资源管理、人事人才、职称、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及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新型经营主体、职工创业发展,负责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科普宣传、知识产权、数据统计、考核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产业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管理;承担科学技术推广应用,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产学研联合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负责服务企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做好监督、实施品牌建设、科技成果申报等工作,支持企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创业,培育转化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科技项目及试验示范单位的协调与服务。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

三、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四、联系方式

0997——4913188

五、负责人

顾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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