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w-2021-00011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1-02-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1.对核准项目报送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情况的行政检查;2.对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3.对项目是否按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 |||
权力事项名称 | 1.对核准项目报送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情况的行政检查;2.对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3.对项目是否按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
权力类型 | 行政检查 | ||
实施依据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新兵发[2017]52号)第五十六条: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核准项目企业应通过兵团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生成唯一项目代码。并按照国家及兵团要求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并取得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意见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的其他手续。 | ||
实施主体 | 发改委 | 承办机构 | 经济综合科、农业经济科、社会事业发展科、产业能源科 |
实施对象 | 企业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共同实施部门 |
|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 无 |
法定时限 |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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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997-6352078 | 投诉电话 | 0997-635207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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