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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w-2020-00023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0-05-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农牧产品成本调查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名称农牧产品成本调查
权力类别其他职权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国家主席令第9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
        《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以下简称农本调查)工作。
责任事项1、执行:制定农本调查计划,部署农本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农本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农本调查。
    2、公开:公开本行政区域的农本调查信息。研究分析成本变化原因,预测成本变动趋势。
    3、加强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应用,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农本调查质量控制体系。
实施主体一师阿拉尔市发展改革委承办机构价格科
实施对象农林牧渔及其加工转化产品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师市范围内
共同实施部门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无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无办结时限
咨询电话0997-6350115投诉电话0997-635011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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